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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9本工程量
发布时间: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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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9本工程量计算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5〕

 第12号

为做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4-2024)、《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5-20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6-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7-2024)、《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8-2024)、《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9-202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60-202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61-2024)、《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62-2024)9本工程量计算标准(以下简称2024版计价和计算标准)在我省的落地实施,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版计价和计算标准的适用

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符合2024版计价和计算标准的规定。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以参照使用2024版计价和计算标准。

二、调整部分清单项及附录表格

(一)为统一计价程序中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发包人提供材料”时,“材料费”计入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在税前扣除。发包人提供材料的实际损耗率与有效损耗率的差额风险,其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并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57号)要求,为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治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增补“建筑垃圾外运”清单项,详见附件1。

(三)调整措施项目清单项

1高层或超高层建筑施工所需的措施费用”不单独列项,其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2.为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增补“按质论价”措施项目清单项,详见附件2。

3.为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增补“建筑工人实名制”措施项目清单项,详见附件2。

4.为适应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施工环境的特殊要求,增补“特殊施工降效”、“交通组织维护”、“协管”措施项目清单项,详见附件2。

(四)建设工程计价以单位工程为对象,依次形成单位工程费、单项工程费、项目工程费。调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附录表格,详见附件3。

1.增加表D.1.1-1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说明。

2.表E.1.1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拆分为表E.1.1-1工程项目汇总表、表 E.1.1-2单项工程汇总表、表 E.1.1-3单位工程汇总表。

3.表E.2.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表格内容调整,增加“其中:材料暂估价”列表。

4.表E.6.1竣工(过程)结算工程项目汇总表拆分为E.6.1-1竣工(过程)结算工程项目汇总表、表E.6.1-2竣工(过程)结算单项工程汇总表、表 E.6.1-3竣工(过程)结算单位工程汇总表。

三、需重点注意的事项

(一)按照《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要求,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其施工发承包的费用组成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组成规则》(附件4)。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的价格和消耗数量、费用计算的费率均由市场主体根据市场价格水平自主确定。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可以参照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组成规则》。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安全生产”措施项目单独列项,安全生产费用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足额计取。

(二)合同工期的确定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时,按合同工期考虑报价水平。合同工期与定额工期、类似工程工期存在差异的,其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三)对比2013版计价和计算规范,2024版计价和计算标准部分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需重点关注,主要包括:

1.除合同有特殊约定外,建设工程无论是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按项编制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均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并要求承包人按图施工的措施项目,按相应计算标准的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2.除合同有特殊约定外,发包人提供材料需要承包人提供协助协调、材料保管等相应服务的,发生的费用在总承包服务费中计取。

3.除合同有特殊约定外,综合单价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的燃料动力费价差调整应计取增值税,不应计取管理费、利润。

4.钢筋定尺搭接、非设计要求的马凳筋、斜撑筋、抗浮筋、垫铁等措施钢筋不计入钢筋清单工程量,其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5.通用安装工程,除有专项设计(或说明)要求外,支架、吊架、基础型钢的制作、安装及刷油,已包括在设备、管道和附件安装项目的工作内容中。凿(压、切割)槽、开孔打洞仅适用于改扩建及工程变更的项目,新建工程的此等项目均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6.土石方工程、道路基层等清单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较2013版计算规范发生变化。

四、实施说明

(一)本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14〕448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及与之配套实施的费用组成文件同时废止。

(二)根据实施情况,我厅将适时对本公告进行调整。实施过程中有关意见建议,请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附件:

1.增补“建筑垃圾外运”清单项

2.增补措施项目清单项

3.调整附录表格

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组成规则 

附件1-4.zip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1

增补“建筑垃圾外运”清单项

1 建筑垃圾外运

 

 

工程

类型

项目编码

项目

名称

项目

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房屋

建筑

与装

饰工

 

 

 

 

010103003

 

 

建筑垃圾外运

 

 

建筑垃圾类别

 

 

 

 

t

 

 

按建筑垃圾质量计算

 

 

1.装卸

2 .外运

3 .消纳

 

注: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道工序都应做好完工清洁,其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管理中严格执行各地建筑垃圾减量化的相关要求。

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建筑垃圾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类。

承包人应根据相关要求将建筑垃圾运抵城市管理部门核准、认定的消纳场所或资源化处置场所并取得相应票据,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票据对工程量予以确认。非法倾倒的建筑垃圾不予计量。

本“建筑垃圾外运 ”清单所指“建筑垃圾 ”包含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三类。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按照计算标准中余土(石)、泥浆外运(弃置)的相关规定执行,余土(石)、泥浆的消纳、处置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外运按“废料弃置(项目编码040103005 ”清单列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拆除垃圾按照附录L.3.3的规定包含在拆除清单的工作内容中。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附件2

增补措施项目清单项

 

1 按质论价

工程类型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工作内容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011601016

 

 

 

 

 

 

 

按质论价

 

 

 

 

 

 

 

 

 

 

 

 

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有质量目标时,以达到质量目标为费用计列条件

的施工措施投入。

仿古建筑工程

021001016

通用安装工程

031401023

市政工程

041201026

园林绿化工程

050406011

构筑物工程

07030101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081201027

 

 

2 建筑工人实名制

工程类型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工作内容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011601017

 

 

 

 

 

建筑工人实名制

 

 

 

 

 

 

施工现场对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封闭式施工现场的进出场门禁系统和生物识别电子打卡设备,非封闭式施工现场的移动定位、电子围栏考勤管理设备,现场显示屏,实名制系统使用以及管理等。

仿古建筑工程

021001017

通用安装工程

031401024

市政工程

041201027

园林绿化工程

050406012

构筑物工程

07030101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081201028

 


 

 

 

3 特殊施工降效

工程类型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011601018

 

 

 

 

 

 

 

 

 

 

特殊施工降效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 目施工时,由于施工场地非封闭式,施工受行车、行人的干扰导致的人工、机械降效以及为了行车、行人安全发生的防护设施(不包括防护通道)与疏导人员。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 目施工时,为 了不干扰住 户的 常作 息时间,每天的施工时长缩短而增加的施工降效。

 

仿古建筑工程

 

021001018

 

通用安装工程

 

031401025

 

市政工程

 

041201028

 

园林绿化工程

 

050406013

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发生“特殊施工降效”时计列。

其他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确需发生“特殊施工降效”时可以参照计列。

4 交通组织维护

工程类型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市政工程

 

 

 

 

041201029

 

 

 

交通组织维护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 目施工时,交通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疏导而增加的设施与疏导人员。

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发生“交通组织维护”时计列。

其他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确需发生“交通组织维护 可以参照计列。


 

 

 

5 协管

工程类型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011601019

 

 

 

 

 

协管

 

 

 

 

 

 

 

城镇老 旧小 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施工时,由承包人负责的监管协调违建拆除及恢复工作。

仿古建筑工程

021001019

通用安装工程

031401026

市政工程

041201030

园林绿化工程

050406014

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发生“协管 ”时计列。

其他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确需发生“协管”时可以参照计列。

 

 

 

 

 

 

 

 

 

 

 

 

 

 

 

 

 

 

 

 

附件3

调整附录表格

D.1.1-1    工程量清单编制( 审核 )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说明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注: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范围、编制(审核)依据、特殊要求(如有)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E.1.1-1    工程项目汇总表

 

工程项目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序号

 

项目内容

 

金额(元)

其中:(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安全生产

1

单项工程1




2

单项工程2




3

单项工程3




 

……

 

……

































































 




注: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已含税价格,在计算增值税计算基础时不应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本表适用于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


 

 

 

E.1.1-2    单项工程汇总表

 

单项工程汇总表

 

 

单项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内容

 

金额(元)

其中:(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安全生产

1

单位工程1




2

单位工程2




3

单位工程3




 

……

 

……






































































 




注: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已含税价格,在计算增值税计算基础时不应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本表适用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


 

 

 

E.1.1-3    单位工程汇总表

 

单位工程汇总表

 

 

单位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内容

金额(元)

1

分部分项工程


1.1



1.2



……


















2

措施项目


2.1

其中:安全生产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3.3

其中:计日工


3.4

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3.5

其中: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项目


4

增值税


 


注: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已含税价格,在计算增值税计算基础时不应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E.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材料暂估价


























































































































































本页小计



  



 


 

 

 

 

E.6.1-1    竣工( 过程 )结算工程项目汇总表

竣工(过程)结算工程项目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                      第     页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元)

合同价格调整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A

B

C AB

 

1

单项工程 1





 

2

单项工程 2






 

……


































































    




注: 本表适用于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的汇总计算。


 

 

 

E.6.1-2    竣工( 过程 )结算单项工程汇总表

竣工(过程)结算单项工程汇总表

单项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元)

合同价格

调整金额

±(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A

B

C AB

 

1

单位工程 1





 

2

单位工程 2






 

……




























































    




注:本表适用于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的汇总计算。


 

 

 

E.6.1-3    竣工( 过程 )结算单位工程汇总表

竣工(过程)结算单位工程汇总表

 

单位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元)

合同价格

调整金额

±(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A

B

C AB

1

分部分项工程





1.1






1.2






……






2

措施项目





2.1

其中:安全生产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3.3

其中:计日工





3.4

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3.5

其中: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项目





4

材料暂估价调整




5

物价变化调差




6

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




7

工程变更




8

新增工程




9

工程索赔




10

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调整




11

增值税






 




注: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已含税价格,在计算增值税计算基础时不应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工程量清单缺陷事项引起的调整金额分别列入对应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的合同价格调整金额”;

本表适用于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的汇总计算。

 

 

 

 

 

 

 

 

 

 

附件4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组成规则

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的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增值税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等组成,包括约定或合理范围的风险费,以及不可或缺的辅助工作所需的费用。

1.人工费:从事建设工程现场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 )工资: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奖金、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2 )津贴: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3 )社会保险费:为生产工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

4 )住房公积金:为生产工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用。

5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性费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育儿假、护理假、婚丧假、事假、


 

 

 

 

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支付的工资。

6 )其他:为生产工人支出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2.材料费: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 )材料原价: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 )运杂费: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 )运输损耗费: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 )采购及保管费: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工程设备是指房屋建筑及其配套的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等建筑设备,包括附属工程中电气、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通信及建筑智能等为房屋功能服务的设备,不包括工艺设备。具体划分标准见《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T 50531 )。

3 .施工机具使用费: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内容包括:

 1 )施工机械使用费: 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


 

 

 

 

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①折旧费:机械设备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检修费: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维护费:施工机械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a.安拆费: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包括: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和大型履带吊、汽车吊工作时行走路线加固所用的路基箱等的折旧费及其搭设、拆除费用。

b .场外运输费(进退场费 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在城市范围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包括机械的装卸、运输及辅助材料费和机械在现场使用期需回基地大修理的因素等)。

上述费用中不包括大型机械的进退场及安拆费用。

⑤燃料动力费:指机械在运转施工作业中所耗用的电力、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和水等。


 

 

 

 

⑥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 日以及上述人员在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费用。

⑦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用等。

2 )仪器仪表使用费: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4 .管理费:承包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 )管理人员工资和保障性费用: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 )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监控、会议、水电、燃气、采暖、降温等费用。

3 )差旅交通费: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 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等费用。

4 )固定资产使用费:企业及其附属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 )工具用具使用费: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


 

 

 

 

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6 )职工福利费:为企业管理和现场管理人员支出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 )劳动保护费:按规定向企业管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高危险工作工种施工作业防护补贴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 )工会经费:为企业管理和现场管理人员支出的工会经费。

9 )职工教育经费:为企业管理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0 )财产保险费:企业管理用财产、车辆的保险费用。

不包括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11 )财务费: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2 )税金: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

13 )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14 )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建筑物沉降观测由发包人直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检测费用由发包人另行支付,不包含在工程定位复测费中。

15 )检验试验费:承包人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达以及承包人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合同约定,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自检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如幕墙、预制桩、门窗)做破坏性试验所发生的试样费用和根据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标准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及建筑物工程质量取样检测检验发生的第三方检测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承包人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取样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16 )非发包人原因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17 )企业技术研发费:建筑企业为转型升级、提高管理水平所进行的技术转让、科技研发,信息化建设等费用。


 

 

 

 

18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TJ103 )的要求对住宅工程进行专门验收(包括蓄水、门窗淋水等)发生的费用。室内空气污染测试不包含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用中,由发包人直接委托检测机构完成,由发包人承担费用。

19 )其他:业务招待费、远地施工增加费、劳务培训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投标费、保险费、联防费、施工现场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等。

5.利润:是指承包人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施工准备和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1 .各专业通用的措施项目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冬雨季施工增加;夜间施工增加;特殊地区施工增加;二次搬运;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既有建(构)筑物、设施保护。

1 )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的各项措施。包含以下内容: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施工安全用电,包括配电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洞 口(楼梯 口、电梯井 口、通道 口、


 

 

 

 

预留洞 口)或临边防护( 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防护、临时安全防护、简易支护及防治边坡滑坡措施、工程有害气体监测和通风、保障安全的机械设备、防火、防爆、防触电、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等设施设备,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施工安全防护通道,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与应急演练;开展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包括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以及集成平台的设备、软件和管理等智慧工地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及用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施工标志、宣传标志等)、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


 

 

 

 

措施。

2 )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所需的各项措施。包含以下内容:

①文明施工各项措施:“五牌一图” ;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墙粉刷、刷 白、标语等)、压顶装饰;现场厕所便槽刷 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现场生活卫生设施;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生活用洁净燃料;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硬化;现场绿化、治安综合治理、现场电子监控设备;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和急救人员培训;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其他文明施工措施。

②绿色施工各项措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及回收利用等垃圾减量措施;夜间焊接作业及大型照明灯具的挡光措施;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使用节水器具及节能灯具;施工现场基坑降水储存使用、雨水收集系统、冲洗设备用水回收利用设施;施工现场生活区厕所化粪池、厨房隔油池设置及清理;从事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和强光、噪音施工人员的防护器具;现场危险设备、地段、有毒物品存放地安全标识和防护措施;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阴暗潮湿地带定期消毒;保障现场施工人员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符合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要求》GB3869的措施等。


 

 

 

 

3 )环境保护: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要求所需的各项措施。

包含范围: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音、防扰民措施;现场裸露地面覆盖、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工程防扬尘洒水;外运车辆冲洗、防洒漏等;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移动式降尘喷头、喷淋降尘系统、雾炮机、围墙绿植、环境监测智能化系统;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4 )临时设施: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 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场等),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移拆、维修、清理外运、拆除后恢复等,以及因修建临时设施应由承包人所负责的有关内容;还包含以下内容:

①建筑、装饰、安装、修缮、古建园林工程施工现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水电、管线和轨道垫层等;

②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临时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线路(不包括变压器、锅炉等设备)、临时道路,不包括交通疏解分流通道、现场与公路(市政道路)的连接道路、施工围挡,也不包括单独的管道工程或单独的驳岸工程施工需要的沿线简易道路。设计明确修建的临时道路另行计算。

5 )冬雨季施工增加:在冬季或雨季施工,引起防寒、保温、防滑、防潮和排除雨雪等措施的增加,人工、施工机械效率的降低等内容。


 

 

 

 

6 )夜间施工增加: 因夜间或在地下室等特殊施工部位施工时,所采用照明设备的安拆、维护、照明用电及施工人员夜班补助、夜间施工劳动效率降低等内容。

7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在特殊地区(高温、高寒、沿海、海洋等)及特殊施工环境(邻公路、邻铁路等)下施工时,弥补施工降效所需增加的内容。

8 )二次搬运: 因施工场地条件及施工程序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内容。

9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直至竣工验收时(或工程移交时),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

10 )既有建(构)筑物、设施保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既有建(构)筑物及地上、地下设施进行的遮盖、封闭、隔离等必要临时保护措施。

2 .除通用措施项目外,各专业措施项目如下:

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脚手架;垂直运输;其他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施工降水等。

2 )仿古建筑工程:脚手架;垂直运输;其他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施工降水等。

3 )通用安装工程: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临时专用防护棚;施工操作平台;临时支撑架;隧道内临时施工


 

 

 

 

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信设施;吊装加固;胎(模)具;顶升、提升装置;安装与生产运行同时进行施工防护;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防护;其他措施等。

4 )市政工程:脚手架;水上桩基础支架、平台;桥涵支架;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围堰;筑岛;便道;便桥;洞内施工通风、供水、供电照明、通信设施;洞内外轨道铺设;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立交箱涵顶进被交线路加固及防护;地下管线交叉处理;施工监测、监控等。

5 )园林绿化工程:脚手架;植物养护;反季节栽植影响措施;树木支撑架;树木裹干;搭设遮阴( 防寒)棚;树木输液;树干涂白;假植;设施顶面绿化垂直运输;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围堰;排水等。

6 )构筑物工程:脚手架;垂直运输;其他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施工降水等。

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围堰;筑岛;便道;便桥;脚手架;桥梁支架;洞内通风、供水、供电及照明、通信及运输轨道等设施;施工监测、监控;超前探测预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大型预制梁场设施;铺轨基地设施;地下管线交叉处理;行车、行人干扰及交通导行增加等。

3 .我省增补措施项目如下:

1 )按质论价: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有质量目标时,以达到质量目标为费用计列条件的施工措施投入。


 

 

 

 

2 )建筑工人实名制:施工现场对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封闭式施工现场的进出场门禁系统和生物识别电子打卡设备,非封闭式施工现场的移动定位、电子围栏考勤管理设备,现场显示屏,实名制系统使用以及管理等。

3 )特殊施工降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 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施工时,由于施工场地非封闭式,施工受行车、行人的干扰导致的人工、机械降效以及为了行车、行人安全发生的防护设施(不包括防护通道)与疏导人员;为了不干扰住户的正常作息时间,每天的施工时长缩短而增加的施工降效。

4 )交通组织维护: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施工时,交通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疏导而增加的设施与疏导人员。

5 )协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 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施工时,由承包人负责的监管协调违建拆除及恢复工作。

 三)其他项目费

1 .暂列金额: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用于招标时尚未能确定或详细说明的工程、服务和工程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等所预留的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发生暂列金额调整事件的,合同总价包括的暂列金额应在结算时全部扣除;如发生暂列金额调整事件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暂列金额调整价格的申报、核实及确定。

2 .专业工程暂估价: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在招


 

 

 

标时暂不能确定工程具体要求及价格而预估的含增值税的专业工程费用。

3 .计 日工: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项目或工作,但不宜按合同约定的计量与计价规则进行计价,而应依据经发包人确认的实际消耗人工工 日、材料数量、施工机具台班等,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4 .总承包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履行保管及其配套服务所需的费用;和(或)承包人对合同范围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实施的除外)提供配合、协调、施工现场管理、已有临时设施使用、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以及(或)承包人对非合同范围的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履行协调及配合责任所需的费用。总承包服务的相关管理、协调及配合责任等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详细说明。

5.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项目。

 四)增值税

1 .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是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 .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是按简易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应纳税额。